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在哪里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与逮捕被视为两种截然不同且具有明确区别的强制手段,具体差异详见以下几方面:
首先,申请使用的先决条件存在显著异同。刑事拘留被广泛运用于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面对自己管辖内的直接受理案件,并且在调查期间遇到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前期只能认定为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身份的个体而施行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手段。
然而,逮捕则必然依附于充足的证据来证实有实际违法行为已经形成既定事实,同时还需评估到可能因此被处以徒刑级别以上的刑罚,而采取诸如保释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尚不能够有效避免潜在的社会风险隐患。
其次,两者的执行期也有着明显的差异。普遍来看,刑事拘留的有效期通常设定为14天,若是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案件的重大嫌疑人士,拘留期限将得以最长延长至37天。
然而,一旦实施逮捕,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
最后,审批机构的差异也是这两种强制措施的重要区别之一。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归属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而逮捕则必须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乃至人民法院裁量认可才能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给大家科普一下,“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两个名词儿在咱们的法律里是两码事。它们俩儿的主要区别,主要是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它们被使用的前提条件就不一样。“刑事拘留”就是公安局、检察院啥的对他们自己手上正在办理的案件,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特别紧急的情况,比如有人犯事儿了或者有重大嫌疑人的话,就可以用这个办法暂时把人关起来。但是“逮捕”就得有真凭实据才能用,比如说要有证据证明那个人确实干了坏事儿,而且可能会被判很重的罪行,光靠保释、监视居住这些方法还不能保证他不会再去干坏事儿。
其次,它们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刑事拘留”一般的时间是14天,但要是那种到处乱跑、经常做坏事儿、跟别人一起干坏事儿的大坏蛋,拘留的时间最长能到37天。可是“逮捕”之后,警察们调查的时间就不能太长了,一般来说不能超过两个月。
最后,它们的批准单位也不一样。“刑事拘留”是由公安局或者检察院说了算的,但是“逮捕”就得先让检察院同意,然后再报请法院批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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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说说适用条件这块儿,刑事拘留,都知道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自己手里正在办理的案件,然后在调查过程中间遇到应该马上处理的紧急情况下,针对那些已经犯了罪或者有重大嫌疑的人,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但是逮捕就不一样,它要求必须要有证据能证明这个人确实做过坏事,而且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如果只是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些方式还不能保证他不会再去危害社会的话,那就可以逮捕他。
其次,关于期限刑事拘留一般的时间是14天,但要是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最长就能到37天。可是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就不能超过两个月了。
最后,审批机关也不一样,刑事拘留这个事情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来决定的,但是逮捕就得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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